关于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唐山市乡村振兴局)申请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不予受理情况公开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唐山市乡村振兴局)申请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申请事项,经审查,该事项属于以下情形:
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唐山市行政审批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3 个月内依法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电话:0311-87803613(兼传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050051)
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唐山市行政审批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3 个月内依法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电话:0311-87803613(兼传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050051)
项目编号 | 1321323060510001 | ||
项目名称 | 关于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唐山市乡村振兴局)申请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受理日期 | 2023-06-06 |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环境现状调查数据报告汇编》
2、《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申请表》 3、《环境现状调查数据报告汇编》 |
公示日期 | 2023-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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