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内容 |
举报人您好,经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铝厂位于廊坊市香河县渠口镇魏各庄村村东魏各庄大桥东一百米路南,具体坐标为:东经117°11′3″,北纬39°45′32″。该厂东侧、南侧为红顺砂石料厂厂房,西侧为荒地及水坑,北侧为通唐公路。该厂主要从事铝制品加工,主要生产原料为含铝废料,主要生产设备:电熔炉,压铸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加热-压铸-打磨-成品。该厂无环保手续及污染防治设施。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9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曾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生产原料、生产设备、产品均已被清理,电表已被拆除。接到信访举报件后,2020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在该厂车间发现一台电熔炉,但该厂电表未接通,现场无生产材料,无生产迹象。经调查,该厂生产过程中并无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渣经过回收再次利用,该厂西侧水坑及河流并无污染迹象。
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我局责成香河县分局立即对该厂进行清理,并责令渠口镇政府进一步以清理“散乱污”的标准,加大对该厂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防其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2020年10月22日,我局对该厂进行复查,该厂已实现“两断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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