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执行环保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
2015年第二季度污染物排放核定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环保局:
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对全省2015年第二季度执行环保电价燃煤机组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核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核定结果将于2015年7月28日至 8月1 日在省环保厅网站公示。请各地于公示前通知所辖区内所有执行环保电价企业在我厅网站公示栏查看公示结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公示执行环保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2015年第二季度污染物排放核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