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申请报告》)及《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新建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东仙坡镇庄户村东,项目建设2台350兆瓦超临界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台1200吨/小时超临界煤粉炉,以及公用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配套的环保工程。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7月22日以冀环评[2015]23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如下变更:1、输煤系统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多管冲击除尘器变更为阻尼除尘器。2、事故备用灰场不再建设,变更为利用同厂区内西侧京能电力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造的2座8×104立方米灰罐储存。3、两座渣仓:分别增加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变更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7]1228号)。
项目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建设完成,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3488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754万元,占已完成投资的16.56%。
二、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
《验收申请报告》和《验收报告》表明: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落实了环评文件规定要求。产生的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燃煤产生的灰渣及烟气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生活垃圾、脱硫废水蒸发产生的结晶物、脱硫废水产生的污泥、SCR系统所用催化剂(V2O5、TiO2)、废油等。其中灰渣、脱硫石膏及脱硫废水产生的污泥全部储存于密闭场所,定期交由其他单位综合利用;。脱硫废水处理产生的固体结晶物作为工业原料外销;。废油、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该项目自行组织的验收组验收意见表明:项目项目建设、运行中落实了环保“三同时”要求,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基本均按环评规定要求进行要求了处理、存放处置。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建设、运行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采取了要求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通过验收。
项目运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对项目燃煤消耗量、煤质进行记录和监测,有关数据妥善保存备查,确保项目运行期燃煤消耗量和煤质符合环评文件规定的要求。
二、对脱硫废水产生的污泥进行严格管理,尽快研究可行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妥善处置,不得排入外环境。
三、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四、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生产过程中燃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符合燃煤消耗量和煤质的管理要求。
请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涿州分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10日
抄送: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涿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