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我省石家庄辖区内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在生产过程产生的2吨含砷废物(HW24),拟于2015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贵市处置,接纳单位为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局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
三研究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
服务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石环防函[2015]24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9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