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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终止委托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饶阳、景县检测站)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323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车函〔2015〕905号
发布日期 2015-07-17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终止委托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饶阳、景县检测站)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15-11-11 16:14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现终止委托你单位在饶阳县科技大厦西(安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院内)和景县宁武路(景县宏祥机动车安全检验有限公司院内)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业务,请将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委托证书送交我厅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并将所剩空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送交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上述工作由衡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落实。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717

 

 

抄送: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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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现终止委托你单位在饶阳县科技大厦西(安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院内)和景县宁武路(景县宏祥机动车安全检验有限公司院内)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业务,请将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委托证书送交我厅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并将所剩空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送交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上述工作由衡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落实。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717

 

 

抄送: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衡水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