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
名称 关于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8-00256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8〕238号
发布日期 2018-03-08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发布日期:2018-08-06 13:1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

所报《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及《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现阶段已建成2×8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总投资1536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2009年12月,我厅以冀环评2009514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2016年沙河市环境保护局分别以沙环表2014060号、沙环表2016046号批复了该项目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烟尘深度净化工程。

现已建成2×8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并投入运行,本次对已建成的2×8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项目存在久试未验问题,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1、实施了玻璃熔窑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由沙河市环境保护局以沙环表2014060号批复。

2、实施了玻璃熔窑烟尘深度净化工程,该项目已由沙河市环境保护局以沙环表2016046号批复。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脱硫、脱硝和湿式静电除尘器等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

(2)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失效的催化剂和脱硫石膏。除尘灰为一般固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失效的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再生或回收处置,废催化剂在更换时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走集中处置;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经压滤机脱水外售综合利用。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1) 邢台市晟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已建设的2×8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请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沙河市分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38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沙河市分局、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

所报《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及《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现阶段已建成2×8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总投资1536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2009年12月,我厅以冀环评2009514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2016年沙河市环境保护局分别以沙环表2014060号、沙环表2016046号批复了该项目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烟尘深度净化工程。

现已建成2×8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并投入运行,本次对已建成的2×8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项目存在久试未验问题,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1、实施了玻璃熔窑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由沙河市环境保护局以沙环表2014060号批复。

2、实施了玻璃熔窑烟尘深度净化工程,该项目已由沙河市环境保护局以沙环表2016046号批复。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脱硫、脱硝和湿式静电除尘器等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

(2)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失效的催化剂和脱硫石膏。除尘灰为一般固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失效的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再生或回收处置,废催化剂在更换时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走集中处置;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经压滤机脱水外售综合利用。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1) 邢台市晟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已建设的2×8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请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沙河市分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38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沙河市分局、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