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制]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自然生态保护处(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 索引号 | 0218077J/2016-01630 |
主题分类 | 自然生态保护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环保部《关于下放和取消自然保护区有关事前审查事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86号)和《关于做好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93号)等文件的各项要求,做好我省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
自然保护区自批建或调整之日起,除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外,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并从严控制自然保护区调整范围,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严格按照国函[2013]12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地方级(省、市、县)自然保护区调整除参照国函[2013]129号文件外,严格按照《河北省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规程》执行。
二、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审查
凡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生态影响审查。项目单位应参照《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1419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并编写《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省、市、县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须经省厅审查同意后,由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省、市、县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须经省厅审查或省厅委托有关设区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报省厅备案),由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省、市、县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审查由有关设区市环保局负责。
三、开展自然保护区边界核准和卫星遥感监测
省厅将结合实际,组织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边界进行核准,各地要配合做好保护区边界核准工作,严禁借机调整保护区功能区范围和缩小保护区面积。定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各地要对遥感监测发现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争取利用2至3年时间,建立起全省自然保护区空地一体化监控体系。
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对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职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指导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涉区项目开展动态监测,组织批建或调整10年以上的保护区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建立健全各地自然保护区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做好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复制]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时间:2016-02-19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环保部《关于下放和取消自然保护区有关事前审查事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86号)和《关于做好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93号)等文件的各项要求,做好我省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
自然保护区自批建或调整之日起,除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外,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并从严控制自然保护区调整范围,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严格按照国函[2013]12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地方级(省、市、县)自然保护区调整除参照国函[2013]129号文件外,严格按照《河北省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规程》执行。
二、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审查
凡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生态影响审查。项目单位应参照《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1419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并编写《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省、市、县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须经省厅审查同意后,由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省、市、县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须经省厅审查或省厅委托有关设区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报省厅备案),由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省、市、县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审查由有关设区市环保局负责。
三、开展自然保护区边界核准和卫星遥感监测
省厅将结合实际,组织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边界进行核准,各地要配合做好保护区边界核准工作,严禁借机调整保护区功能区范围和缩小保护区面积。定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各地要对遥感监测发现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争取利用2至3年时间,建立起全省自然保护区空地一体化监控体系。
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对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职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指导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涉区项目开展动态监测,组织批建或调整10年以上的保护区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建立健全各地自然保护区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做好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