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 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 ||
发布机构 | 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033 |
主题分类 | 碳市场 | 文号 | 冀环气候函〔2023〕70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为保障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有序进行,持续提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质量,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按照《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评价细则(试行)》有关文件要求,我厅对2021年度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工作质量进行了考评,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服务机构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结果.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 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时间:2023-01-19
为保障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有序进行,持续提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质量,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按照《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评价细则(试行)》有关文件要求,我厅对2021年度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工作质量进行了考评,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服务机构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结果.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