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19-2021年度河北省碳排放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 ||
发布机构 | 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1178 |
主题分类 | 碳市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相关要求,我厅对编制我省2019-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等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河北省2019年度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结果2019.pdf
2.河北省2020年度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结果2020.pdf
3.河北省2021年度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结果2021.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31日
(注:我省2019-2021年度全国碳市场核查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开表可通过环境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具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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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1年度河北省碳排放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时间:2022-12-31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相关要求,我厅对编制我省2019-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等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河北省2019年度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结果2019.pdf
2.河北省2020年度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结果2020.pdf
3.河北省2021年度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结果2021.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31日
(注:我省2019-2021年度全国碳市场核查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开表可通过环境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具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