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20年度及“十三五”期间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 ||
发布机构 | 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1108 |
主题分类 | 碳市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冀气候领办〔2020〕18号),我办组织对各市和雄安新区2020年度及“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一)2020年度考核结果
超额完成:张家口、承德、石家庄、衡水、邯郸、廊坊、保定、邢台、唐山。
完成:沧州、雄安新区、秦皇岛、定州。
基本完成:辛集。
(二)“十三五”考核结果
超额完成:张家口、承德、石家庄、邯郸、衡水、廊坊、保定。
完成:沧州、秦皇岛、定州。
基本完成:唐山、邢台。
未完成:辛集。
二、奖惩措施
根据《河北省“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和领导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的重要参考。对2020年度考核超额完成的张家口、承德、石家庄、衡水、邯郸、廊坊、保定、邢台、唐山等9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十三五”考核超额完成的张家口、承德、石家庄、邯郸、衡水、廊坊、保定等7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十三五”考核未完成的辛集市通报批评。责成辛集市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就未完成“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情况向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同时,适度从严下达辛集市“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依法依规对辛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低碳发展理念,结合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超额完成”等次的市要再接再厉,保持良好态势,“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等次的市要加快补齐短板,迎头赶上,为“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抄送: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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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及“十三五”期间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冀气候领办〔2021〕20号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时间:2021-11-2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冀气候领办〔2020〕18号),我办组织对各市和雄安新区2020年度及“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一)2020年度考核结果
超额完成:张家口、承德、石家庄、衡水、邯郸、廊坊、保定、邢台、唐山。
完成:沧州、雄安新区、秦皇岛、定州。
基本完成:辛集。
(二)“十三五”考核结果
超额完成:张家口、承德、石家庄、邯郸、衡水、廊坊、保定。
完成:沧州、秦皇岛、定州。
基本完成:唐山、邢台。
未完成:辛集。
二、奖惩措施
根据《河北省“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和领导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的重要参考。对2020年度考核超额完成的张家口、承德、石家庄、衡水、邯郸、廊坊、保定、邢台、唐山等9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十三五”考核超额完成的张家口、承德、石家庄、邯郸、衡水、廊坊、保定等7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十三五”考核未完成的辛集市通报批评。责成辛集市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就未完成“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情况向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同时,适度从严下达辛集市“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依法依规对辛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低碳发展理念,结合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超额完成”等次的市要再接再厉,保持良好态势,“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等次的市要加快补齐短板,迎头赶上,为“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抄送: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