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开展金融助力碳资产价值实现专项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1125 |
主题分类 | 碳普惠 | 文号 | 冀环气候函[2022]1325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建设银行河北省各二级分行:
为发挥投融资对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支撑作用,加快降碳产品项目开发,激发工业企业降碳减污内生动力,深挖碳资产开发潜力,根据《关于深化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若干措施(试行)》(冀政办字〔2022〕145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合开展金融助力碳资产价值实现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金融专项规模
为促进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稳妥健康发展,在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指引下,建行河北省分行设立三年500亿元资金规模,配套实施优惠利率、审批绿色通道等一揽子优惠政策,为企业量身定做碳资产开发金融解决方案,构建和优化更加紧密的政金企对接机制,有效匹配和运用金融资源支持降碳产品、碳减排项目信贷需求。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碳减排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放大授信倍数。
二、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1.降碳产品开发。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林业、湿地、海洋、可再生能源、超低能耗建筑、低碳交通等领域降碳产品项目开发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开发。
2.碳减排项目开发。支持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和环保绩效创A,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与推广应用,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建设。
3.金融产品创新。推动以降碳产品、低于基准排放量、碳排放配额、碳减排量为抵质押标的物的金融信贷业务;探索碳资产证券化,协助、辅导具备资质的大型企业发行基于碳减排资产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融资工具。
三、加强项目谋划和碳资产量化核算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当地建行分支机构做好降碳减污与绿色金融有效衔接,将符合前述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的发展规划谋化为可实施的降碳产品和碳减排项目。支持项目单位或研究机构制修订符合河北实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降碳产品开发方法学,建立健全碳减排量化核算技术体系。鼓励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服务平台,对碳资产进行核算评估,为金融信贷支持提供量化依据,推动企业碳资产价值实现。
四、组织实施
1.积极组织申报入库。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发项目企业填写《碳资产价值实现融资专项申请表》(见附件),由当地建行分支机构精准对接,做好服务。省生态环境厅与建行河北省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建立碳减排金融支持项目库。
2.做好前期服务保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碳资产开发企业融资贷款项目解难题、办实事,加快项目环评审批,指导碳资产量化核算,切实为碳资产开发项目贷款融资保好驾、护好航。
3.优化信贷发放。建行河北省分行按照“应贷尽贷”原则,从碳减排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综合确定授信额度、利率、期限,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对降碳产品购买主体,可放大交易价值3-5倍的倍数,增加买方积极性,提升降碳产品流动性和交易市场活跃度。
4.加强资金绩效考核。各地建行分支机构要督促指导获得信贷资金的项目做好绩效工作,定期对绩效目标实现、资金执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实现对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确保信贷资金专项用于降碳产品开发和降碳减污领域,不断提升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5.强化宣传推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当地建行分支机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金融助力碳资产开发管理工作宣传,提高碳资产开发企业对专项工作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新成效和好经验,力争形成一批制度性、机制性成果,积极开展复制推广。
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建行分支机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充分把握金融助力碳资产价值实现的机遇,主动服务企业融资需求,梳理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申请金融信贷支持。本次专项工作暂定为三年,资金规模500亿元,每季度末申报项目融资需求。第一批申请金融支持项目请于12月1日前报送。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 李 昂 0311-87908503
建行河北省分行 杜家松 0311-87888866-6971
电子邮箱:hbhbqhc@163.com(省生态环境厅)
dujiasong.he@ccb.com(建行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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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融助力碳资产价值实现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时间:2022-11-2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建设银行河北省各二级分行:
为发挥投融资对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支撑作用,加快降碳产品项目开发,激发工业企业降碳减污内生动力,深挖碳资产开发潜力,根据《关于深化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若干措施(试行)》(冀政办字〔2022〕145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合开展金融助力碳资产价值实现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金融专项规模
为促进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稳妥健康发展,在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指引下,建行河北省分行设立三年500亿元资金规模,配套实施优惠利率、审批绿色通道等一揽子优惠政策,为企业量身定做碳资产开发金融解决方案,构建和优化更加紧密的政金企对接机制,有效匹配和运用金融资源支持降碳产品、碳减排项目信贷需求。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碳减排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放大授信倍数。
二、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1.降碳产品开发。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林业、湿地、海洋、可再生能源、超低能耗建筑、低碳交通等领域降碳产品项目开发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开发。
2.碳减排项目开发。支持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和环保绩效创A,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与推广应用,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建设。
3.金融产品创新。推动以降碳产品、低于基准排放量、碳排放配额、碳减排量为抵质押标的物的金融信贷业务;探索碳资产证券化,协助、辅导具备资质的大型企业发行基于碳减排资产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融资工具。
三、加强项目谋划和碳资产量化核算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当地建行分支机构做好降碳减污与绿色金融有效衔接,将符合前述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的发展规划谋化为可实施的降碳产品和碳减排项目。支持项目单位或研究机构制修订符合河北实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降碳产品开发方法学,建立健全碳减排量化核算技术体系。鼓励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服务平台,对碳资产进行核算评估,为金融信贷支持提供量化依据,推动企业碳资产价值实现。
四、组织实施
1.积极组织申报入库。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发项目企业填写《碳资产价值实现融资专项申请表》(见附件),由当地建行分支机构精准对接,做好服务。省生态环境厅与建行河北省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建立碳减排金融支持项目库。
2.做好前期服务保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碳资产开发企业融资贷款项目解难题、办实事,加快项目环评审批,指导碳资产量化核算,切实为碳资产开发项目贷款融资保好驾、护好航。
3.优化信贷发放。建行河北省分行按照“应贷尽贷”原则,从碳减排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综合确定授信额度、利率、期限,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对降碳产品购买主体,可放大交易价值3-5倍的倍数,增加买方积极性,提升降碳产品流动性和交易市场活跃度。
4.加强资金绩效考核。各地建行分支机构要督促指导获得信贷资金的项目做好绩效工作,定期对绩效目标实现、资金执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实现对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确保信贷资金专项用于降碳产品开发和降碳减污领域,不断提升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5.强化宣传推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当地建行分支机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金融助力碳资产开发管理工作宣传,提高碳资产开发企业对专项工作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新成效和好经验,力争形成一批制度性、机制性成果,积极开展复制推广。
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建行分支机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充分把握金融助力碳资产价值实现的机遇,主动服务企业融资需求,梳理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申请金融信贷支持。本次专项工作暂定为三年,资金规模500亿元,每季度末申报项目融资需求。第一批申请金融支持项目请于12月1日前报送。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 李 昂 0311-87908503
建行河北省分行 杜家松 0311-87888866-6971
电子邮箱:hbhbqhc@163.com(省生态环境厅)
dujiasong.he@ccb.com(建行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