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大对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水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涉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决定自2020年4月25日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碧水2020”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监测数据造假、未建立和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精准打击,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沧州市聚焦八大重点 启动“碧水2020”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沧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将组织全市环境执法系统聚焦前期发现环境问题、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涉水“散乱污”、饮用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重点流域及重点区域、河道及周边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八项重点,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原则,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整治。逐企业、逐工艺、逐管线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摸清涉水企业底数,掌握涉水企业排水去向,建立排查整治清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违规设置排污口、超标排放、向水体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破坏饮用水水源或损害水生态环境等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行动期间,将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对于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等企业不开展日常现场执法检查;对于其他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涉水企业项目,主要采取在线监控、分表计电、远程执法、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监督执法;对于群众涉水环境污染举报和环境信访事项,特别是重复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坚决整治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涉水排放企业和水污染重点区域,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保定市“三个阶段”依法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在“碧水2020”专项执法行动中,保定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始终坚持依法打击、精准打击、差异化执法监管,此次专项行动分全面自查、整治提升、解剖督查3个阶段,并明确各个阶段时间要求。各县(市、区)分局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通过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清单、采取异地执法、交叉执法、严格执法,突击执法的方式,对全域涉水污染源开展督查核查,依法整治一批涉水污染企业,依法查处一批涉水环境违法案件,对重点区域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全面推进“碧水2020”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选派35人成立6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行动开展况进行不定期督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切实强化举措,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调度分析、严格信息报送、严明纪律规定、加大问责力度5个方面明确要求,保障执法专项行动有效推进。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履职,切实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处罚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督导,全面提升执法效率,切实取得工作实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截至目前,22个县(市、区)共出动人数1017人次,被查企业(点位)数414个,发现问题点位数35个。
秦皇岛市 依法精准打击 推进非现场执法 保障行动有效推进
秦皇岛市自5月13日至9月底,划分县区自查、整治提升、省级督查执法行动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碧水2020”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面统筹执法力量,采取县级执法组本地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清单、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一批涉水环境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涉水污染企业,同时将发现问题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典型案件可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市级巡查执法组巡回检查、机动执法,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收集审核各县区每周执法检查情况。围绕确保水源安全,确保重点河流湖库、渤海湾水质稳定改善工作目标,突出饮用水水源地、入海河流及周边等重点敏感区域,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涉水工业企业、畜禽养殖行业企业及涉水“散乱污”企业,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精准打击,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精准打击,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强化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异常)数据核实查处,对查实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违法证据,依法依规快查快办。加大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力度,对在线数据频繁出现异常的企业和在线设施故障率高的企业加大抽查频次。充分利用电量核查、分表计电、非法自备井检查等手段,组织有针对性核查,及时发现“散乱污”企业及工业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依法依规查处整治。
定州市科学精准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 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近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全力组织开展“碧水2020”环境执法专项行动。9月底前,按属地责任成立的8个执法组,对全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和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站)、涉水工业企业、涉水“散乱污”企业、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河道及周边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切实解决涉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执法人员通过强化在线监控超标(异常)数据核实查处,加大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力度,充分利用电量核查、分表计电、非法自备井检查等手段,巡查、暗查、夜查、错时检查相结合,逐企业、逐工艺、逐管线、逐排污口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处罚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挂图作战、挂单销号,对无证排污、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恶意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破坏饮用水水源或损害水生态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违规设置排污口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等各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拒绝反弹。执法行动全面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对于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内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等企业不开展日常现场执法检查;对于其他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的涉水企业项目,主要采取在线监控、分表计电、远程执法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监督执法;对于举报来访投诉、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非现场”监控设施推送的问题线索,逐一实施现场检查,依法整治、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