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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沧州市冀春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案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机构 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1-00610
主题分类 环境执法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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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沧州市冀春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案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30 15:45 信息来源: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冀环办发(201575号 

 

关于对沧州市冀春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案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沧州市环保局: 

   根据你报送的《关于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摘牌验收的请示》,省环保厅对环境违法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改造设备运行正常,运行数据保存完好,活性污泥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操作记录和监控记录齐全,经处理后的主要外排污染物指标已满足达标要求。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请你们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环境监督检查的后督察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运行过程控制,保证在线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的良好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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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

冀环办发(201575号 

 

关于对沧州市冀春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案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沧州市环保局: 

   根据你报送的《关于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摘牌验收的请示》,省环保厅对环境违法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改造设备运行正常,运行数据保存完好,活性污泥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操作记录和监控记录齐全,经处理后的主要外排污染物指标已满足达标要求。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请你们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环境监督检查的后督察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运行过程控制,保证在线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的良好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