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排查违法排污企业解决磁河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0609 | |
主题分类 | 环境执法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督字〔2010〕52号
关于排查违法排污企业
解决磁河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石家庄市环保局:
近日,定州市群众向环保部反映磁河污染问题,我厅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磁河无极县至定州市段河水散发恶臭气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经采样监测,无极至深泽交界处赵八桥断面水质COD为1170mg/L,氨氮为155mg/L;深泽至定州交界断面水质COD为915mg/L,氨氮为156 mg/L。现要求你局协调无极县人民政府对该县涉水企业进行全面突击排查,发现恶意排污、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磁河水质良好。排查和处理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耿媛媛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无极县人民政府,无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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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查违法排污企业解决磁河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来源: 时间:2010-11-16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督字〔2010〕52号
关于排查违法排污企业
解决磁河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石家庄市环保局:
近日,定州市群众向环保部反映磁河污染问题,我厅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磁河无极县至定州市段河水散发恶臭气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经采样监测,无极至深泽交界处赵八桥断面水质COD为1170mg/L,氨氮为155mg/L;深泽至定州交界断面水质COD为915mg/L,氨氮为156 mg/L。现要求你局协调无极县人民政府对该县涉水企业进行全面突击排查,发现恶意排污、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磁河水质良好。排查和处理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耿媛媛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无极县人民政府,无极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