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0605 | |
主题分类 | 环境执法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督字〔2011〕12号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
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邢台市环保局:
近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巡查时发现,107国道内丘段道路两侧的建滔(河北)焦化化工公司、邢台龙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邢台恒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都存在严重的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现要求你局责成内丘县环保局对上述4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监测,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进行限期治理,并切实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调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3月18日、4月15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内丘县人民政府,内丘县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3-1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督字〔2011〕12号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
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邢台市环保局:
近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巡查时发现,107国道内丘段道路两侧的建滔(河北)焦化化工公司、邢台龙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邢台恒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都存在严重的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现要求你局责成内丘县环保局对上述4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监测,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进行限期治理,并切实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调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3月18日、4月15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内丘县人民政府,内丘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