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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0-0049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文号 冀环科教函〔2020〕618号
发布日期 2020-06-03 主题词

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3 11:30 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2019年度628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组织了审核评估验收,现将审核评估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对83家因停限产,搬迁等原因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一并公布。

  一、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将评估与验收结果书面通知辖区内企业,并在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同时抄送同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对按时限要求没有申请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规定,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对因停产、搬迁等原因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各市生态环境局要进行一次核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将核实结果于2020年6月30日前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2019年度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评估验

        收结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521

   

   

   

   

  抄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抄送: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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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2019年度628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组织了审核评估验收,现将审核评估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对83家因停限产,搬迁等原因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一并公布。

  一、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将评估与验收结果书面通知辖区内企业,并在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同时抄送同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对按时限要求没有申请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规定,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对因停产、搬迁等原因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各市生态环境局要进行一次核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将核实结果于2020年6月30日前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2019年度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评估验

        收结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521

   

   

   

   

  抄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抄送: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