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污染防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机动车污染防治
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培训视频会议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218077J/2020-00517
主题分类 机动车污染防治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培训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0-05-20 16:4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5月14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对贯彻执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集中培训。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立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是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防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排放检验机构是重要的技术关口,关系着柴油货车减排成效,各地要切实提高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水平,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和支撑。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做好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的重要性。排放检验机构数据失真导致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给后续监管带来压力。各级各部门和排放检验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尽快提升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检验流程规范、数据真实有效。

  要严格规范运营,切实落实好排放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各排放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识,规范检测流程,加强设备维护,堵塞管理漏洞,严禁弄虚作假,尽职尽责为机动车排放检验把好关,不让超标车辆过关上路。

  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指导帮扶排放检验机构落实有关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运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监管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监管,切实提高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水平。

  培训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分管局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全省排放检验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机动车污染防治

  5月14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对贯彻执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集中培训。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立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是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防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排放检验机构是重要的技术关口,关系着柴油货车减排成效,各地要切实提高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水平,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和支撑。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做好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的重要性。排放检验机构数据失真导致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给后续监管带来压力。各级各部门和排放检验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尽快提升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检验流程规范、数据真实有效。

  要严格规范运营,切实落实好排放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各排放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识,规范检测流程,加强设备维护,堵塞管理漏洞,严禁弄虚作假,尽职尽责为机动车排放检验把好关,不让超标车辆过关上路。

  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指导帮扶排放检验机构落实有关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运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监管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监管,切实提高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水平。

  培训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分管局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全省排放检验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