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你单位《关于对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单位拟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购置镅-241、氯-36放射性标准源各3块,用于健全全省表面发射率的溯源和量值传递体系,建立表面污染议计量标准,解决全省部分企事业单位表面污染仪检定的问题。上述放射性标准源活度均小于2000贝克,符合豁免活度规定。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豁免原则,同意你单位申请豁免的上述放射性标准源实行豁免管理。
上述豁免管理的放射性标准源报废后,你单位应妥善处置,确保辐射安全。
2018年9月29日
抄报: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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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管理
关于对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镅-241、氯-36放射性标准物质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18-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