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51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辐射安全执法检查总结工作,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按照《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提纲》认真梳理本年度辐射安全执法工作情况,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2016年度的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省环保厅辐射处。
附件: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提纲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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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管理
关于上报2016年度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