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三河市新集镇南庄村塑料颗粒厂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执法局 | 索引号 | 0218077J/2013-02197 |
主题分类 | 环境信访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检查情况:6月7日,省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举报三河市新集镇南庄村塑料颗粒厂污染环境问题,立即转廊坊市环保局进行查处。三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塑料颗粒厂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举报属实。
处理情况:
1、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责令该厂在三日内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原地貌,并对所排放污水进行处理。
完成情况:2013年7月15日三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厂再次进行检查时,主要生产设施已拆除。
查处单位:三河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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