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情况:6月26日,省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举报新乐市光明化工厂污染环境问题,立即转石家庄市环保局进行查处。新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化工厂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举报属实。
处理情况:
1、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报请市政府对其彻底切断生产用电。
完成情况:目前,该厂未出现反弹的情况。
查处单位:新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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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访
关于对新乐市光明化工厂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时间:201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