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保定市雄县昝岗镇小芦昝村洗皮厂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执法局 | 索引号 | 0218077J/2013-02241 |
主题分类 | 环境信访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检查情况:6月21日,省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举报保定市雄县昝岗镇小芦昝村洗皮厂污染环境问题,立即转保定市环保局进行查处。雄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洗皮厂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举报属实。
处理情况:
1、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2、移送电力部门,对该加工点进行断电处理;
3、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地貌。
完成情况:后督察时,该加工点已经断电停产,现场没有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已经拆除。
查处单位:雄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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