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南宫市段芦头镇安子窝村硫磺厂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执法局 | 索引号 | 0218077J/2013-02242 |
主题分类 | 环境信访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检查情况:5月31日,省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举报南宫市段芦头镇安子窝村硫磺厂污染环境问题,立即转邢台市环保局进行查处。南宫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硫磺厂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举报属实。
处理情况:
1、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2、责令其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辅材料。
完成情况:目前,该硫磺厂已拆除全部生产设备,未出现反弹的情况。
查处单位:南宫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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