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第十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钢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1027 |
主题分类 | 环保督察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第十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26日进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这是河北省继2020年底完成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第二轮督察之后,首次开展对省属国有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北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省份。
进驻期间,督察组将统筹安排督察工作,科学、精准、依法开展督察,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促进河钢集团低碳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督察组每日08:00-20:00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举报电话:0311-6687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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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钢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来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时间:2021-09-10
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第十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26日进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这是河北省继2020年底完成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第二轮督察之后,首次开展对省属国有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北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省份。
进驻期间,督察组将统筹安排督察工作,科学、精准、依法开展督察,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促进河钢集团低碳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督察组每日08:00-20:00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举报电话:0311-6687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