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河北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092 |
主题分类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冀环固体函【2021】368号)有关规定,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对河北旭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核、公示,认定该单位符合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条件。按程序,现对该单位予以公告,并将其纳入全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管理。
特此公告。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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