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 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19-01253 |
主题分类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2019〕-76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
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现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印发给你们,作为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管理考核评估的依据,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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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 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的通知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19-04-28
〔2019〕-76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
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现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印发给你们,作为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管理考核评估的依据,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