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通信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环办发〔2016〕8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通信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就全省通信行业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各通信公司要参照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及《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废铅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环境管理,规范设立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并按标准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管理,贮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报废的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要依法交给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摸清管理底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各市环保部门要落实危险废物属地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进一步摸清各通信公司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等情况底数,纳入监管范围,并参照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加强通信行业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
监督、指导辖区内各通信公司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杜绝以维修、返厂等名义将报废、损坏的铅酸蓄电池及其他危险废物,交给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厂家进行回收的行为。督促各通信公司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尽快完成整改,请各市环保局于4月30日前向省厅报送本辖区通信公司整改报告。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各市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不规范处置、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企业,要严肃查处、公开通报。对造成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和监管失职责任。
省厅将适时对各地通信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仍未改正的,省厅将直接立案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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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关于加强全省通信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1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