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规范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0313 |
主题分类 |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2-04-17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2022〕-41
关于规范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实行)>的公告》(公告2021公告第82号,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为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分类统计、闭环管理”的工作思路,优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体系,压实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主体责任,通过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情况填报,形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从源头到末端的闭环管理,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系统,提升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二、填报范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义: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申报范围及内容
主要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根据《公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按照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包括造纸污泥、印染污泥、陶瓷污泥、其它污泥)、赤泥、工业副产品石膏、钻井岩屑、食品残渣、纺织皮革、造纸印刷业废品、化工废品、可再生类废物、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分类填报.
已于2022年4月前关停的单位、明确将于2022年关停或在填报范围内但不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单位,不纳入填报范围。请各市局将不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相关情况说明报送到厅固体处(传真:87803901)。
四、填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http://211.90.37.192:81/index.jsp)中完成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具体流程见附件1,各附件请从hbsgtc2@163.com,密码:Gtc12369自行下载),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台账登记统计模块建成前,各相关企业可采用纸质台账的形式进行填报,填写信息要确保完整、准确、真实。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任务,确保填报任务顺利开展。
(二)各市局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进行排查统计,确保涉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全部纳入,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注册登记。
(三)加强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企业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要确保填报台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检查工作,定期对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填报台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导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对不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要进行严格核实,确保不留死角。
联系人:吕 涛 87803900
段雪茜 87908561 13933134253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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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通知
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时间:2022-04-20
〔2022〕-41
关于规范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实行)>的公告》(公告2021公告第82号,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为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分类统计、闭环管理”的工作思路,优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体系,压实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主体责任,通过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情况填报,形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从源头到末端的闭环管理,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系统,提升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二、填报范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义: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申报范围及内容
主要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根据《公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按照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包括造纸污泥、印染污泥、陶瓷污泥、其它污泥)、赤泥、工业副产品石膏、钻井岩屑、食品残渣、纺织皮革、造纸印刷业废品、化工废品、可再生类废物、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分类填报.
已于2022年4月前关停的单位、明确将于2022年关停或在填报范围内但不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单位,不纳入填报范围。请各市局将不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相关情况说明报送到厅固体处(传真:87803901)。
四、填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http://211.90.37.192:81/index.jsp)中完成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具体流程见附件1,各附件请从hbsgtc2@163.com,密码:Gtc12369自行下载),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台账登记统计模块建成前,各相关企业可采用纸质台账的形式进行填报,填写信息要确保完整、准确、真实。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任务,确保填报任务顺利开展。
(二)各市局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进行排查统计,确保涉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全部纳入,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注册登记。
(三)加强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企业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要确保填报台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检查工作,定期对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填报台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导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对不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要进行严格核实,确保不留死角。
联系人:吕 涛 87803900
段雪茜 87908561 13933134253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