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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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进口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14-01789
主题分类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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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进口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8 11:44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开展进口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辛集市、定州市环保局: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号),进一步规范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现场监管工作,我厅将对全省内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5月-2014年6月。

二、检查企业范围

1.2014年申请进口废棉纱、废纸的所有加工利用企业

2.2014年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

3.被列入《重点环境风险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

 三、检查方式

 此次现场检查,我厅会同各设区市环保局、辛集市、定州市环保局(以下简称“各市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现场考核表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现场考核表要有企业法人和现场考核人员的签名。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

2014年7月底前,各市环保局要将此次检查整改情况上报省环保厅,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厅今后监管和审批企业进口固体废物的重要依据,我厅将在省厅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并上报环保部。

联系人:省固废中心  何素娟  0311-87803310

        污  防  处  吕玉红  0311-87908311

附件:2014年进口固废企业检查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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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关于开展进口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辛集市、定州市环保局: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号),进一步规范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现场监管工作,我厅将对全省内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5月-2014年6月。

二、检查企业范围

1.2014年申请进口废棉纱、废纸的所有加工利用企业

2.2014年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

3.被列入《重点环境风险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

 三、检查方式

 此次现场检查,我厅会同各设区市环保局、辛集市、定州市环保局(以下简称“各市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现场考核表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现场考核表要有企业法人和现场考核人员的签名。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

2014年7月底前,各市环保局要将此次检查整改情况上报省环保厅,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厅今后监管和审批企业进口固体废物的重要依据,我厅将在省厅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并上报环保部。

联系人:省固废中心  何素娟  0311-87803310

        污  防  处  吕玉红  0311-87908311

附件:2014年进口固废企业检查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