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环境应急、评估和检查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相关技术性工作。
2、协助组织全省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及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和实施工作,督导检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及落实情况等。
3、负责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分析、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承担省厅环境应急值守及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与省反恐办、省安委办、省公安消防部队、省维稳办等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相关信息反馈及联动机制建设工作。
4、协助开展对全省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检查和评估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信息库。
5、开展全省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技术性工作,承担跨设区市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现场调查技术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较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鉴定工作。
6、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评价治理效果;与相关部门联合会商,确认达到预警等级时,综合污染排放情况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编报区域及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7、配合开展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情况的督导检查;协调组织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协助通知相关设区市、省管县及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协助督导检查各设区市、省管县及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8、协调组织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9、负责对全省空气站的运行管理质量及数据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全省质控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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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响应
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要职责 来源: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时间: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