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冀气领办〔2014〕85号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0月9日至11日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可能出现连续三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
现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发布本市预警信息,启动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预警解除后,请于3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上报我办。
联系人:温柳青
联系电话:0311-89109302 89109308(传真)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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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响应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时间:201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