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查处石家庄市石门大酒店噪声扰民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1028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8]47号
发布日期 2008-07-04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查处石家庄市石门大酒店噪声扰民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根据省环保局领导在群众反映的石家庄市裕华区石门大酒店油烟、噪声污染问题环境信访事项承办表上的批示,你局3月10日曾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对此不满意提出复查建议。2008年5月7日,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核查。该酒店虽然履行了环保审批,安装了厨房烟油净化装置,信访人提出空调噪声污染问题应进行监测。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局继续加强对该酒店的环境管理,对噪声实施监测并做好信访人的疏导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明确此信访人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请将结果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省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行政行为:根据省环保局领导在群众反映的石家庄市裕华区石门大酒店油烟、噪声污染问题环境信访事项承办表上的批示,你局3月10日曾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对此不满意提出复查建议。2008年5月7日,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核查。该酒店虽然履行了环保审批,安装了厨房烟油净化装置,信访人提出空调噪声污染问题应进行监测。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局继续加强对该酒店的环境管理,对噪声实施监测并做好信访人的疏导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明确此信访人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请将结果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省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