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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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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元氏县储煤场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1024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8〕56号
发布日期
2008-09-1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元氏县储煤场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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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经我局现场核查,你市元氏县装院路和井元路两侧的储煤场,有132家正在使用,办理了环保手续的只有43家,其余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储煤场内的存放煤炭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扬散措施,煤炭装卸过程也无环保设施,公路两侧扬起的煤尘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局对元氏县储煤场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1、对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储煤场所责令停产治理,完善防尘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储煤场立即停止使用,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处理结果于2008年 9 月 30 日前,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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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关于严肃查处元氏县储煤场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通知
来源: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行政行为:经我局现场核查,你市元氏县装院路和井元路两侧的储煤场,有132家正在使用,办理了环保手续的只有43家,其余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储煤场内的存放煤炭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扬散措施,煤炭装卸过程也无环保设施,公路两侧扬起的煤尘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局对元氏县储煤场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1、对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储煤场所责令停产治理,完善防尘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储煤场立即停止使用,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处理结果于2008年 9 月 30 日前,向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