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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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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保定市蠡县徐庄京华联营制革厂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1002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8﹞21号
发布日期
2008-05-08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保定市蠡县徐庄京华联营制革厂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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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保定市环保局: 2008年4月10日,我局对你市后督察中发现,蠡县徐庄京华联营制革厂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经采样监测,废水COD浓度为2450mg/L,严重超标排放。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市局督蠡县政府对该公司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使其停产治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开工生产。请将查处结果于5月10日前上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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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关于严肃查处保定市蠡县徐庄京华联营制革厂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通知
来源: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行政行为:保定市环保局: 2008年4月10日,我局对你市后督察中发现,蠡县徐庄京华联营制革厂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经采样监测,废水COD浓度为2450mg/L,严重超标排放。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市局督蠡县政府对该公司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使其停产治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开工生产。请将查处结果于5月10日前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