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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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鹿泉市宏源冶炼厂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77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办函[2004]33号
发布日期 2008-04-0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鹿泉市宏源冶炼厂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2004年2月25日,在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时,举报群众反映鹿泉市宏源冶炼厂擅自停用治理设施,烟尘超标排放,污染严重。据群众反映,对鹿泉市宏源冶炼厂的污染问题已多次向省、市、县环保局反映,2001年4月、2002年11月鹿泉市政府曾两次责令其停产治理,但该企业始终未解决污染问题。2003年3月该企业开始试生产至今,污染依然严重。
行政处理: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避免群众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彻底解决污染问题,现责成你局对该厂的污染问题进一步进行调查,对企业的超标排放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2004年3月18日前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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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行政行为:2004年2月25日,在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时,举报群众反映鹿泉市宏源冶炼厂擅自停用治理设施,烟尘超标排放,污染严重。据群众反映,对鹿泉市宏源冶炼厂的污染问题已多次向省、市、县环保局反映,2001年4月、2002年11月鹿泉市政府曾两次责令其停产治理,但该企业始终未解决污染问题。2003年3月该企业开始试生产至今,污染依然严重。
行政处理: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避免群众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彻底解决污染问题,现责成你局对该厂的污染问题进一步进行调查,对企业的超标排放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2004年3月18日前向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