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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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焦化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96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办函〔2010〕175号
发布日期 2010-04-2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焦化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函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月8日,《内部参考》2010年第9期(总第2255期)刊登了反映石家庄矿区4家焦化厂围村3500多农民饱受污染之苦文章。孙瑞彬副省长对此作出批示,要求我厅和你市政府调查处理。我厅迅速会同你市环保局赴现场进行了核查。经核实,石家庄矿区4家焦化厂中只有河北鑫跃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过了环保部门审批验收,新晶、新世纪、常恒3家焦化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投产的违法行为属实。针对上述情况,我厅向省政府及时上报了情况报告。 3月24,孙瑞彬副省长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请石家庄市政府下决心整改,对未批先建的高污染项目要严肃查处”。为此,请你市政府尽快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督促上述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有关情况望及时函告我厅。
 
 
 
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石家庄市环保局,井陉矿区人民政府,井陉矿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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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月8日,《内部参考》2010年第9期(总第2255期)刊登了反映石家庄矿区4家焦化厂围村3500多农民饱受污染之苦文章。孙瑞彬副省长对此作出批示,要求我厅和你市政府调查处理。我厅迅速会同你市环保局赴现场进行了核查。经核实,石家庄矿区4家焦化厂中只有河北鑫跃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过了环保部门审批验收,新晶、新世纪、常恒3家焦化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投产的违法行为属实。针对上述情况,我厅向省政府及时上报了情况报告。 3月24,孙瑞彬副省长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请石家庄市政府下决心整改,对未批先建的高污染项目要严肃查处”。为此,请你市政府尽快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督促上述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有关情况望及时函告我厅。
 
 
 
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石家庄市环保局,井陉矿区人民政府,井陉矿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