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严肃查处沙河市沙钢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保厅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0863 |
主题分类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 文号 | 冀环督字〔2011〕35号 |
发布日期 | 2011-09-30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邢台市环保局:
2011年7月13日,按照环保部转来群众举报交办单反映沙河市沙钢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该企业建设的8台20吨中频电炉已列入工信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属于2010年底前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现责成你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设施的使用与调试;对该企业建设属国家淘汰的高耗能生产设备进行淘汰,并依据环评法相关规定追究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将督办结果于8月30日前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及电话:郭志中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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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查处沙河市沙钢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邢台市环保局:
2011年7月13日,按照环保部转来群众举报交办单反映沙河市沙钢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该企业建设的8台20吨中频电炉已列入工信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属于2010年底前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现责成你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设施的使用与调试;对该企业建设属国家淘汰的高耗能生产设备进行淘汰,并依据环评法相关规定追究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将督办结果于8月30日前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及电话:郭志中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