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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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石家庄合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试生产的督察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44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1〕60号
发布日期 2012-01-11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石家庄合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试生产的督察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5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石家庄市环保局: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我厅执法人员于1111对晋州市循环工业园区石家庄合汇化工有限公司的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酵母、甜菜碱及三乙烯二胺、无水哌嗪生产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于20112月经你局批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3000吨三乙烯二胺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厂区内生产原料多属危险化学品,无防护措施;未按环评要求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未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现请你局责令该公司三乙烯二胺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违法试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我厅已对该公司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理情况请于129日前报告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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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保局: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我厅执法人员于1111对晋州市循环工业园区石家庄合汇化工有限公司的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酵母、甜菜碱及三乙烯二胺、无水哌嗪生产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于20112月经你局批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3000吨三乙烯二胺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厂区内生产原料多属危险化学品,无防护措施;未按环评要求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未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现请你局责令该公司三乙烯二胺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违法试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我厅已对该公司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理情况请于129日前报告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