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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1年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比选邀请书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索引号 0218077J/2021-00916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2 主题词 比选
效力状态

2021年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比选邀请书

发布日期:2021-07-12 18:29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21年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台升级改造

项目比选邀请书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工作效率,现对2021年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特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1年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台升级改造

二、项目内容概况:

在现有平台基础上,升级总站数据传输功能、扩充背景站参数、优化升级部分已有功能等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应征不允许联合投标和转包。

(3)应征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查询时间在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本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应征方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比选文件邮箱报名邮箱:1443578002@qq.com

2、报名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1年07月18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计)。

五、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21年7月19日,请应征人及时接收并查看比选文件邮件。因应征人未及时接收比选文件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应选文件于2021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选文件恕不接收。

七、应征文件递交地点: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40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并将电子版发送1443578002@qq.com

八、应征文件份数、有效期:

文件份数:正文一份,副本二份。

有效期:征集截止日后的90天内。

、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比选时间:

在应征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0311-8925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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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台升级改造

项目比选邀请书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工作效率,现对2021年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特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1年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台升级改造

二、项目内容概况:

在现有平台基础上,升级总站数据传输功能、扩充背景站参数、优化升级部分已有功能等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应征不允许联合投标和转包。

(3)应征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查询时间在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本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应征方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比选文件邮箱报名邮箱:1443578002@qq.com

2、报名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1年07月18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计)。

五、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21年7月19日,请应征人及时接收并查看比选文件邮件。因应征人未及时接收比选文件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应选文件于2021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选文件恕不接收。

七、应征文件递交地点: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40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并将电子版发送1443578002@qq.com

八、应征文件份数、有效期:

文件份数:正文一份,副本二份。

有效期:征集截止日后的90天内。

、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比选时间:

在应征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0311-8925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