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名称 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实战练兵竞赛项目比选邀请书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执法局 索引号 0218077J/2021-00735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实战练兵竞赛项目比选邀请书

发布日期:2021-04-02 15:42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为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激发实战练兵热情,健全完善实战练兵机制,实现以比武促练兵、以练兵强素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展队伍风采、提队伍士气、检练兵成果,现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练兵竞赛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特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练兵竞赛。

2、本次项目服务内容:通过现场实战比武形式开展实战竞赛,结合省实际情况,主要围绕钢铁行业中典型违法行为,如超标排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不正常运行、无证排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开展。通过现场场景预设的形式,模拟违法场景,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实战比武。主要方案内容拟包括前期准备、活动实施与后期支持三部分。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应征不允许联合投标和转包。

3)应征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查询时间在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4、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征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附单位营业执照,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比选文件邮箱。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6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计)。

 5、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21年4月7日

请应征人及时接收并查看比选文件邮件。因应征人未及时接收比选文件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6、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应选文件于2010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发送指定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计),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选文件恕不接收。

  8.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周丽丽      联系电话:0311-87908910

指定邮箱:hbshjzhzfjcf@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通知公告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为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激发实战练兵热情,健全完善实战练兵机制,实现以比武促练兵、以练兵强素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展队伍风采、提队伍士气、检练兵成果,现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练兵竞赛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特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练兵竞赛。

2、本次项目服务内容:通过现场实战比武形式开展实战竞赛,结合省实际情况,主要围绕钢铁行业中典型违法行为,如超标排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不正常运行、无证排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开展。通过现场场景预设的形式,模拟违法场景,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实战比武。主要方案内容拟包括前期准备、活动实施与后期支持三部分。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应征不允许联合投标和转包。

3)应征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查询时间在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4、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征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附单位营业执照,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比选文件邮箱。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6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计)。

 5、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21年4月7日

请应征人及时接收并查看比选文件邮件。因应征人未及时接收比选文件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6、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应选文件于2010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发送指定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计),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选文件恕不接收。

  8.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周丽丽      联系电话:0311-87908910

指定邮箱:hbshjzhzfj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