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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信息、违规建立诚信档案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0-00592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信息、违规建立诚信档案

发布日期:2020-04-26 08:17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交虚假信息、违规建立诚信档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信息情况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20〕140号),通报了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分公司以提交虚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符合性信息为手段,分别于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4日和2019年11月15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生态环境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9分,并将相关分公司及其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注销。现将该公司提交虚假信息、违规建立诚信档案情况予以通报。

温馨提示:鉴于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环评文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项目环评审批效能和落地实施,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符合能力建设指南要求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审慎选用信用不良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坚决遏制环评文件编制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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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交虚假信息、违规建立诚信档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信息情况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20〕140号),通报了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分公司以提交虚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符合性信息为手段,分别于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4日和2019年11月15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生态环境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9分,并将相关分公司及其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注销。现将该公司提交虚假信息、违规建立诚信档案情况予以通报。

温馨提示:鉴于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环评文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项目环评审批效能和落地实施,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符合能力建设指南要求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审慎选用信用不良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坚决遏制环评文件编制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