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
发布机构 | 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索引号 | 0218077J/2017-02359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环人〔2016〕298号)要求,我省各级人社、环保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坚持好中选优,逐级把关审核,各地环保部门和省环保厅直属单位共推荐上报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50名,所有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当地组织、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均无异议。根据推荐上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初审,拟定: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等20个单位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苏庆春等50名同志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工作者。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5月2日—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环保系统先进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保厅人事处与离退休干部处)反映。
联系人:甄诚
电话:0311-87803687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附件:拟表彰的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承德市环保局机关党委、张家口市环保局党委办公室、张家口市环保局综合审批科、秦皇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唐山市环境执法监察支队、唐山市丰南区环境保护局、廊坊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莲池区环境保护局、黄骅市环境保护局、河间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科、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县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监察支队、涉县环保局、省环境保护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原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现省环境综合执法局
全省环保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苏庆春(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牛国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戴宏利(石家庄市岗黄水库监督监测站站长)、筵凯平(石家庄市藁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海军(石家庄市桥西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刘 露(承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史 华(承德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局长)、孙海林(承德市隆化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苏吉平(张家口市环保局规划财务科科长)、王存美(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谢少平(张家口市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张建光(张家口市环保局辐射安全管理科科长助理)、刘丽芝(秦皇岛市环保局污染物总量控制科科长)、康瑾瑜(秦皇岛市环保宣教中心主任)、王英俊(秦皇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办科员)、邢国军(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 玉(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润分局局长)、郭电光(唐山市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宋志凡(迁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张贵金(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高旭民(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科长)、刘 炜(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大气处处长)、张 宁(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培元(保定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王 丹(保定市竞秀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刘景昌(保定市顺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艳军(保定市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立冬(保定市安新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指导员)、林 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鲁景新(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科长)、桂 欣(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大气办负责人)、田竖本(沧州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崔延斌(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科科长)、霍纪东(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李明辉(衡水市域内河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姚葆辉(衡水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张彦虎(邢台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董均峰(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科科长)、邢彦伟(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人)、曾社斌(沙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树森(邯郸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孟申堂(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处长)、申立保(武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山峰(邯郸市环境监察支队大队长)、闫丽华(馆陶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科长)、裴学良(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邸占欣(定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英(省环境保护厅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孙京敏(省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张 卓(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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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7-05-02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环人〔2016〕298号)要求,我省各级人社、环保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坚持好中选优,逐级把关审核,各地环保部门和省环保厅直属单位共推荐上报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50名,所有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当地组织、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均无异议。根据推荐上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初审,拟定: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等20个单位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苏庆春等50名同志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工作者。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5月2日—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环保系统先进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保厅人事处与离退休干部处)反映。
联系人:甄诚
电话:0311-87803687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附件:拟表彰的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承德市环保局机关党委、张家口市环保局党委办公室、张家口市环保局综合审批科、秦皇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唐山市环境执法监察支队、唐山市丰南区环境保护局、廊坊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莲池区环境保护局、黄骅市环境保护局、河间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科、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县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监察支队、涉县环保局、省环境保护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原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现省环境综合执法局
全省环保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苏庆春(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牛国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戴宏利(石家庄市岗黄水库监督监测站站长)、筵凯平(石家庄市藁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海军(石家庄市桥西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刘 露(承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史 华(承德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局长)、孙海林(承德市隆化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苏吉平(张家口市环保局规划财务科科长)、王存美(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谢少平(张家口市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张建光(张家口市环保局辐射安全管理科科长助理)、刘丽芝(秦皇岛市环保局污染物总量控制科科长)、康瑾瑜(秦皇岛市环保宣教中心主任)、王英俊(秦皇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办科员)、邢国军(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 玉(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润分局局长)、郭电光(唐山市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宋志凡(迁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张贵金(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高旭民(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科长)、刘 炜(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大气处处长)、张 宁(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培元(保定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王 丹(保定市竞秀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刘景昌(保定市顺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艳军(保定市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立冬(保定市安新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指导员)、林 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鲁景新(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科长)、桂 欣(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大气办负责人)、田竖本(沧州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崔延斌(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科科长)、霍纪东(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李明辉(衡水市域内河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姚葆辉(衡水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张彦虎(邢台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董均峰(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科科长)、邢彦伟(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人)、曾社斌(沙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树森(邯郸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孟申堂(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处长)、申立保(武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山峰(邯郸市环境监察支队大队长)、闫丽华(馆陶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科长)、裴学良(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邸占欣(定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英(省环境保护厅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孙京敏(省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张 卓(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