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2016年第三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及补充数据审核结果公示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 | 索引号 | 0218077J/2016-01235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及《关于实行燃煤电厂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5]1528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对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2016年第三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及补充数据进行了核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环保核定结果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对2016年第三季度及补充时间段因数据传输异常造成的考核数据缺失和异常,企业需在公示期内及时提供分机组、分排放类型、分月份、分时段的说明材料,进行数据补审、补录。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的,我厅将视该企业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抄报物价部门。
公示日期: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
联 系 人:侯冬利
电 话:0311-89253350
附 表:附件1 2016年三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超标情况汇总.doc
附件3 2016年第三季度不符合超低限值的小时数汇总表.doc
附件4 2015年11月-2016年6月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超标情况汇总.doc
附件5 2015年11月-2016年6月各污染因子超标排放数据汇总.doc
附件6 2015年8月-2016年6月不符合超低限值的小时数汇总表.doc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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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2016年第三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及补充数据审核结果公示
来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 时间:2016-10-28
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及《关于实行燃煤电厂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5]1528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对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2016年第三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及补充数据进行了核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环保核定结果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对2016年第三季度及补充时间段因数据传输异常造成的考核数据缺失和异常,企业需在公示期内及时提供分机组、分排放类型、分月份、分时段的说明材料,进行数据补审、补录。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的,我厅将视该企业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抄报物价部门。
公示日期: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
联 系 人:侯冬利
电 话:0311-89253350
附 表:附件1 2016年三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超标情况汇总.doc
附件3 2016年第三季度不符合超低限值的小时数汇总表.doc
附件4 2015年11月-2016年6月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超标情况汇总.doc
附件5 2015年11月-2016年6月各污染因子超标排放数据汇总.doc
附件6 2015年8月-2016年6月不符合超低限值的小时数汇总表.doc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