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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5年第四季度执行环保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定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 综合处 索引号 0218077J/2016-01651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2015年第四季度执行环保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6-01-28 15:08 信息来源:综合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对全省2015年第四季度执行环保电价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核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环保核定结果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对2015年第四季度因数据传输异常造成的考核数据缺失和异常,企业需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及时提供分机组、分排放类型、分月份、分时段的说明材料,进行数据补审、补录。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的,我厅将视该企业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抄报物价部门。

公示日期: 2016年1月28日至2月1日

联 系 人:王德春、赵  璿

电    话:87803607、87801133

附    表:2015年第四季度环保电价核定表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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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对全省2015年第四季度执行环保电价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核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环保核定结果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对2015年第四季度因数据传输异常造成的考核数据缺失和异常,企业需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及时提供分机组、分排放类型、分月份、分时段的说明材料,进行数据补审、补录。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的,我厅将视该企业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抄报物价部门。

公示日期: 2016年1月28日至2月1日

联 系 人:王德春、赵  璿

电    话:87803607、87801133

附    表:2015年第四季度环保电价核定表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