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沧州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调整河北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边界。该保护区的申报材料,最近已经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和相关省直部门审查通过,原则同意该保护区的调整方案,我厅稍后将报请省政府审批。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征求公众对河北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边界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厅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反映情况保密。
一、公示媒介: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互联网公众网站(hbepb.hebei.gov.cn)
二、公示日期: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5年3月31日—4月13日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311-87908350 、87908637
传真:0311-87908637
通讯(来访)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来信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政编码:050051
电子邮件:hbzrbhq@126.com
附件:
1.河北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2.调整前后的河北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附件1:
河北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河北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北部,地理位置为北纬38° 23′35″-38°33′44″,东经117°18′15″-117°38′17″,属湿地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3380.2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824.14公顷,缓冲区面积4235.7公顷,实验区面积4320.4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鸟类。
本着解决历史矛盾和实现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的目的,将保护区内13家企业和9个村庄以及2722.58公顷的基本农田调处保护区范围。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7500公顷,其中核心区3398公顷,缓冲区1205公顷,实验区2897公顷,各功能区分别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5.31%、16.07%、38.63%。
附件2:
调整前后的河北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