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投运率核定结果公示
按照《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冀减排[2009]82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全省2012年二、三四季度所有已执行脱硫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进行了核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核定结果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根据冀减排[2009]82号和冀环办发[2012]1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能按规定时限上报投运率的,将视为未投运,考核投运率核定为零。
公示日期:2013年4月23日-2013年4月28日
联系人:赵 岩
电 话:13933135889
附:2012年4月至12月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投运率核定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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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投运率核定结果公示 来源: 时间:201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