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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推荐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公示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218077J/2010-0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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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0-11-19 10: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办字〔2010〕52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传〔2010〕78号)要求,经研究,拟推荐省环境执法监察局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污染防治处为工作先进集体、孙学军同志为工作模范、张丰同志为工作先进个人。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0年11月8日-15日

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0311-87908532

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 0311-87908330

联系传真:0311-87908532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编:05005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简介

附件2: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先进集体简介

附件3: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简介

附件4: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先进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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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办字〔2010〕52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传〔2010〕78号)要求,经研究,拟推荐省环境执法监察局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污染防治处为工作先进集体、孙学军同志为工作模范、张丰同志为工作先进个人。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0年11月8日-15日

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0311-87908532

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 0311-87908330

联系传真:0311-87908532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编:05005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简介

附件2: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先进集体简介

附件3: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简介

附件4: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先进个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