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8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冀环财务函〔2024〕1491号),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冀财资〔2021〕156号) 要求 , 现对我单位仪器设备及监测中心平台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置 。请有意向参与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与公司须有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资质,报价时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次资产处置公示期 2024 年8月29日-9月2日,公示期内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待报废资产明细表》完成报价工作,出价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三 、竞价结束后,我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费用缴纳和资产处置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0311-89253327 联系人:李玉芳
邮箱:hbssthj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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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来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时间:2024-08-29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冀环财务函〔2024〕1491号),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冀财资〔2021〕156号) 要求 , 现对我单位仪器设备及监测中心平台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置 。请有意向参与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与公司须有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资质,报价时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次资产处置公示期 2024 年8月29日-9月2日,公示期内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待报废资产明细表》完成报价工作,出价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三 、竞价结束后,我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费用缴纳和资产处置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0311-89253327 联系人:李玉芳
邮箱:hbssthj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