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冀环财务函〔2024〕1491号),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冀财资〔2021〕156号) 要求 , 现对我单位设备、家具等共96件国有资产(明细表附后)进行公开报废处置 。请有意向参与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与公司须有相应回收资质,报价时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次资产处置公示期 2024 年8月23日-8月29日,公示期内请根据《河北省衡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报废处置国有资产明细表》完成报价工作,出价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三 、竞价结束后,我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费用缴纳和资产处置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0318-2366476 联系人: 孙立红
邮箱:hsjczx0318@163.com
附件: 1. 河北省衡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报废资产明细表
2.河北省衡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报废资产回收报价单
3. 河北省衡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报废资产回收协议
河北省衡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8月23日